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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岗6分钟后不幸身亡,仲裁认定为工亡!用人单位或将赔偿数十万
发布日期: 2023-04-12 10:07:2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4月11日,#男子入职6分钟身亡被认定工亡#的话题登上热搜。

事情还要从2021年6月说起,当时李阳(化名)在大连某保洁公司应聘保洁员,并于第二日到公司报到。第二天,保洁公司为李阳发放了工作用具,并带他去相应小区进行保洁工作。谁知上岗仅6分钟,李阳不慎摔倒,送至医院后,医院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后死亡


(资料图)

李阳妻子认为,李阳属于在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意外身亡,因此应该判定为工伤。但公司认为,当时李阳刚到公司仅仅6分钟,还没被正式录用,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更没有为他交纳社会保险,因此不应该为工伤

据半岛晨报,为证明自己丈夫是工伤,李阳妻子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到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李阳与保洁公司在出事当天存在劳动关系。

经王金海律师调查,保洁公司与李阳出事的小区签订了清洁服务合同,承担该小区的保洁工作。从小区物业调取的监控录像看,事发时,李阳身穿工作服手持水管在现场工作,工作过程中李阳晕倒,头部触地。同事发现后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不一会儿急救车赶到小区,同事与急救车上下来的医护人员将李阳抬到急救车上驶离小区。同时还有一段视频显示,在保洁公司办公室,李阳妻子向保洁公司现场经理要回李阳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复印件

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从李阳妻子一方提供的视频来看,李阳上班当天身着保洁公司的工作服,在保洁公司承包的小区从事保洁工作,李阳在工作中晕倒头部受伤,单位同事拨打急救电话并协助医护人员将李阳送医院救治,李阳死后李阳妻子从某保洁公司办公室要回丈夫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

后经大连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定,李阳死亡当天与某保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阳是工亡

王金海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李阳的不幸亡故,将获得工伤赔偿。如果投保了工伤保险,这笔赔偿款将由保险公司“买单”。但由于某保洁公司未给李阳投保,意味着李阳的工伤赔偿要由保洁公司承担。

而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据《新民周刊》,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骆平律师表示,李阳死亡的上一年,也就是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也就是说,李阳的工亡标准为32189*20=643780元,加上6个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大约为66万元

而且,目前只是甘井子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骆平律师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或员工任一方对工伤存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也就是说,保洁公司未必一定要赔那么多钱。

听闻此事

多数网友们对判决表示赞同

有人觉得李阳实在可怜

仅仅入职6分钟就去世

着实让人痛心

但也有人觉得公司实惨

入职仅6分钟

难以及时为员工办理手续缴纳保险

有网友疑问,可以被判定为工伤认定范围情形有哪些呢?

根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科普,共有这几种情形可以被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骆平律师对《新民周刊》表示,工伤确定首先需确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属劳动关系,在此前提下,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一般认定为工伤。即通常的三工原则。假设用人单位对与员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也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员工一方会提起关于要求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确权之诉。

骆平律师还表示,“是否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不是法律上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需要结合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与用人单位履行管理义务的情况综合进行判断。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偶有因为员工入职资料不齐全未能及时参保交保的情况发生,本案就是一个非常极端的情况。本案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仲裁从双方举证情况认定了劳动关系的存在。”

编辑|孙志成李泽东杜波

校对|王月龙

封面图自视觉中国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半岛晨报、新闻晨报、新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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