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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特定企业合作?省级政法委书记牵头调查!涉事企业停车收费曾引争议:停13个小时收费百元
发布日期: 2023-05-20 22:18:1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慧泊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5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公司已解除《合作备忘录》。

据自治区有关部门介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责成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治区党委对此事高度重视,目前已派出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为组长的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此前,南宁慧泊公司曾因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够合理、停车欠费追缴方式不适当等问题引发市民投诉,后由当地政府介入调查。

南宁慧泊停车收费惹争议

有车欠费超6.3万元

近期,广西南宁当地网友吐槽“道路停车收费太贵”成为网上热点,不少网友反映,在南宁临时停车一天需要缴费上百元。南宁市道路停车存在收费标准不够合理、部分车位划定不够科学、个别收费人员服务不够规范、停车欠费追缴方式不适当等问题。

慧泊公司是南宁公共交通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据广西当地媒体报道,慧泊停车收费管理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管理党政机关共享停车场8个、公共停车场2个、公交集团停车场30个。

↑慧泊停车 来源:红星新闻

此前,有网友发布了一张截图显示,5月16日,累计停车时长13个小时25分34秒,需要缴纳的停车费达到102元。5月15日,累计停车时长13个小时30分,需缴纳停车费102元。2021年9月,慧泊停车发布一批停车欠费车辆,其中一停车欠费最高达63990.5元。

2022年3月2日,南宁市发改委、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时段为7:30-21:00,其余时段免费开放。收费时段中,前15分钟免费,之后按照不同的区域级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折算后每小时3-8元不等。

按照该标准计算,如果在南宁市一类区域一级道路临时停车位停车一天,将被收取102元的停车费。

↑当地市民的收费截图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5月1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连发两则公告回应此事。目前南宁市政府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程序,不断优化调整收费标准。

对于公众反应的停车费价格贵,南宁市发改委在接受《南宁日报》采访时表示,“与同类城市相比,南宁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处于适中水平。”

南宁公交集团则回应称,针对市民和网友反映的在执行停车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正在全面梳理、排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一是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服务,坚决从严从重处理乱收费现象。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对市民朋友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据界面新闻报道,对比如济南等城市的收费标准,南宁只是收费时间更长,收费标准相差不大。济南的收费时段是8:00-20:00,时长12个小时,而南宁收费时段为13个半小时,多出1个半小时。和南宁一样,济南也是前15分钟实行免费,之后按照不同区域类型进行收费。

法院与特定企业合作催收?查!

5月8日,青秀区法院网曾发布《“执行+智慧停车”——青秀区法院“查人找物”出新招》一文。目前,官网该文已被删除。文章称,8日上午,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是法企共推共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文章称,该联动机制原计划“运用南宁慧泊停车公司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青秀区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结合青秀区法院执行快速响应机制,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

车子上贴的欠费单(来源:南宁晚报)

同时,南宁慧泊停车公司“可结合车辆泊入点的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行动路线进行分析,青秀区法院可据此缩小被执行人查找范围,实现高质量查控联动,减少执行成本与资源消耗,提升执行质效”。

签约仪式上,青秀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表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是制约执行成效的一项难题。此次“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的建立,系全市首创。

5月10日,南宁慧泊公司公众号“慧泊车服务”也发表《全市首创!慧泊公司与青秀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恶意欠费实行诉讼追缴》一文。

根据“智慧停车”系统来查找被执行车辆,能助力案件“查人找物”。本是利于追老赖的举措,为何引发争议?有网友担心,这样的合作是为了追缴停车欠费,继而引发对停车收费相关情况的不满。

20日下午,新华社发布消息称:自治区高度重视,已派出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为组长的工作组,赴南宁市对此事进行调查。此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编辑|卢祥勇 盖源源

校对|孙志成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华社、红星新闻、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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