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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考上“211、985”给奖金5-30万未兑现,一高中被学生起诉,法院判了... 世界观点
发布日期: 2023-06-29 19:21:3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为了招揽优质生源,一高中在招生简章中写明了奖励政策。

高考结束后,该校一学生考上了985高校却未能得到学校承诺的奖励。学生及家长将这所学校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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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十堰晚报报道,2019年4月,十堰某中学为了招揽优质生源,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生简章,其中明确写着“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30万元奖励”

高额的奖励,吸引了成绩优异的王某报名。当年9月,他就读该校高一年级。

2022年6月,在该校就读3年的王某高中毕业,并顺利考入了一所985高校。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王某找到学校兑现当初招生简章中的奖励时,却遭到了学校的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及家人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兑现承诺。

十堰市茅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此行为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小王被该中学录取成为高中部学生,此时双方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的约束。

小王被“985工程”大学录取,根据该中学的招生简章,小王符合招生简章约定奖励对象,小王主张该中学给付奖金的要求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给付金额,本院认为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确定奖励承诺,是对学生进行奖励的赠与行为,但该学生考上大学除了自身努力外,与学校和老师的培养也是分不开的,故综合全案考量,判决该中学支付小王5万元奖励款

承办法官介绍,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学校为了争夺生源而对学生及家长开出的丰厚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应当忠实履行。否则,受损的不仅是学校的声誉,更重要的是,给千千万万学生树立了一个言而无信的坏榜样。对学校而言,生源的竞争也不能光凭经济实力,更要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学质量。正所谓身教大于言传,对教书育人的学校来说,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生树立好的典范。

编辑|孙志成杜波

校对|卢祥勇

封面图自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十堰晚报、茅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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