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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女干部被上司带去饭局灌醉”,官方:已给予副检察长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日期: 2023-06-12 22:27:1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6月12日,网上出现了一则信息:绍兴市柯桥区某政府机关女干部金某被灌酒,送回家时已处于“断片”状态,此事被多家媒体报道转发后,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资料图】

综合潮新闻、大皖新闻此前报道,记者了解发现,这则信息来源于当地一些网友的微信朋友圈截图——在截图中,疑似金丈夫对金某的相关领导和当晚的酒局进行了实名举报。

截图显示,朋友圈发布者称自己实名举报柯桥区某政府机关领导,带着其下属金某某和另一单位的几名政府工作人员吃饭时,以“谈工作”为由,把他的妻子“灌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于当晚9:30驾车把他的妻子金某某送至小区楼下大堂,致歉后离开。

朋友圈配文还附了一张金某某侧卧睡在沙发上的照片。后续还写着“因柯桥纪委的举报电话晚上无人接听,故发朋友圈寻求帮助。”

网友爆料 图源:潮新闻援引微博

此前,即6月9日,为求证此事,潮新闻记者曾致电了涉事领导。该领导回应称:“这是误会,对方已经删除了这条朋友圈动态,不存在灌酒这一情况。”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当事人金某某。她表示,不方便谈论此事。

同一天,柯桥区纪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朋友圈)是上周五(即6月2日)发出来的,周六(即6月3日)纪委就已经介入调查处理了,并已经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区委办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具体调查结果,需要向区委办或宣传部进行了解。

另据“大皖新闻“报道,6月12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拨打了涉事政府机关单位公开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在记者表明身份还未问出问题后,就称“不接受采访”,随后立即挂断电话。该名记者还联系了柯桥区纪委,询问此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据我了解,好像还在调查中。”并也让该记者联系当地区委宣传部,但柯桥区委宣传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6月12日晚,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一张“实名举报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等人聚餐,并致一人酒醉”的朋友圈截图引发网民关注。

经查,2023年6月2日18时许,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于20时许结束。餐后潘某某与聚餐人员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于20时40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21时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

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情况通报全文图片来源:潮新闻

编辑|程鹏盖源源

校对|汤亚文

封面图片来源:截图 潮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潮新闻(记者:俞倩玮)、大皖新闻(记者: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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